团队:奎屯市律师团队很热心为您的服务!!!新疆西部朝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团队,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,擅长房地产、建筑工程合同、民事侵权、经济纠纷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。朱秀娟:18997711111纪欣然:1377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朱秀娟律师
手机号码:18997711111
执业证号:16540199711479446
执业机构:新疆西部朝阳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新疆奎屯市团结南街51号--35室
问:律师您好,如果当事人或旁听的人在法庭上扰乱庭审纪律,导致审理几次中断。请问,对于这种行为,司法机关可以给予哪些强制措施呢?
答:根据法律规定,司法机关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可采取以下强制措施:
(1)训诫,以口头形式批评教育妨害行政诉讼的人;
(2)责令具结悔过,命令行政诉讼的人写悔过书,使其认识错误,不再重犯;
(3)罚款,强制妨碍行政诉讼的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,最多不超过1000元;
(4)拘留,暂时限制妨碍行政诉讼的人的人身自由,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。
(原标题: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可采取什么强制措施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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